科创板上市须先过知识产权关

    当前,科创板企业上市,无论是自身确实有侵权的实质性风险,还是被人恶意诉讼,专利风险几乎是不能避免的。有媒体报道,8月首周科创板新增申报的3家企业,其专利诉讼问题均成媒体质疑焦点,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等企业。

       根据的实践情况来看,专利侵权诉讼可能发生在IPO的整个过程中。提交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前,已经提交申请文件之后的审核问询过程中,甚至在已经成功上市之后,企业仍然会被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或产生专利权属纠纷。在实务操作中,诉讼确认的具体时间有可能与法院立案审查这一必经程序有关。因为判断是否提起相关诉讼的时间是以被告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为主,所以有可能原告提交立案材料的时间在上交所问询之前,而法院诉讼文书是在审核过程中送达至被告,并进而致使被告公开相关专利诉讼。

 
  专利对于以科技创新实力为基础的科创型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企业核心技术的创新程度、技术专业度、科研投入和科研体系的构建以及是否受到专利保护直接影响到科创板企业的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在问询阶段,上市委对于专利的问题通常都会直击痛点,不仅会询问核心技术与其所申请的专利之间的对应关系,还有可能询问核心技术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是否会存在快速迭代的风险、如何保持技术的先进性等问题。
 
  专利侵权诉讼和权属纠纷更是上市审核所关注的焦点之一。专利相关诉讼的问题一般都涉及到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对于这些问题的回复往往需要考虑专利权属纠纷是否导致专利权人变更,专利无效程序是否会造成专利被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专利侵权是否成立以及是否会被颁发针对核心或旗舰型系列产品的禁令或者被判高额赔偿等情况。
 
  在涉诉后,有些科创企业有惊无险地过关上市,而有些则暂时止步。在笔者看来,不同结果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科创板企业对于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以及其科研体系的成熟程度。从目前已经发生的专利诉讼情况可以看到,有惊无险通过审核进而上市的科创板企业本身已经构建起有效的科研体系,并对科研成果进行专利布局,形成一张强有力的专利保护网,不仅对于自身的核心产品构筑起专利体系,而且对竞争者的相关产品和专利也从专利侵权和专利无效层面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这样不但能够抵御专利侵权的攻击,在诉讼的答辩期内及时针对相关涉案专利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还能够游刃有余地“礼尚往来”,对专利诉讼发起者(通常也是同行业竞争者)提起相应的专利侵权诉讼作为反制。这也就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最佳实例。
 
  反观那些暂时止步科创板大门或者即便成功上市后股价下跌的企业,大都是没有成熟完备的专利体系,从而在受到专利侵权诉讼的攻击后基本上毫无还手之力。仓促之间提起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也大都限于时间的紧迫而无法找到足够有说服力的对比文件,专利无效程序也就流于形式,反而从另一个角度增强了相关专利的稳定性。企业自身没有相应的专利储备和布局,也就没有得手的专利弹药反攻对方,无法在专利战中形成制约。这类企业需要在吃了专利的亏之后痛定思痛,在企业内部完善专利管理体系,尽早摆脱这种不利境地。
 
  综上可见,企业在IPO前做好专利预警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专利风险预警是一门复杂专业的技术,需要企业在平时的科研过程中有所积累。例如,在新产品的研发之前,先对市面上的国内外企业同类产品进行广泛的研究,并选取企业感兴趣的技术重点挖掘,查询同行企业是否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专利布局以及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稳定性、侵权诉讼方面的状态以及专利申请的发展情况。通常这需要对于专利相关信息非常敏感,从专利呈现的表面现象窥探其内在的逻辑、技术体系构建、技术发展路线等。如果发现了同行企业真的存在对于类似技术方案的专利保护,那么此时的明智选择是调转车头寻找其他的技术方向进行开发和布局,而不是等到新产品研发成功并投产之后再考虑如何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降低赔偿额。再例如,在产品上市之后发现可能存在相关专利导致该产品会落入其保护范围造成专利侵权,那么需要对相关专利进行研究,探寻将其无效的可能性。但是,如果该行业是某个细分领域,本来就很难找到有效的对比文件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那么可能需要考虑进行专利许可谈判以寻求合作。另外,企业也可以考虑在自身产品上市时进行“公证购买”以固定产品的公开时间和具体技术方案,以防其他企业抄袭产品的风险。